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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宿州宿城一中宿马学校招聘教师公告(17人)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6-28    人气:433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安徽省宿城第一中学宿马学校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教师共计17名。其中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3名、物理2名、化学1名、生物1名、思想政治1名、地理1名(详见岗位表)。

招聘相关信息于6月28日起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hsz.gov.cn/)、宿州市教体局网站、宿城一中校园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四)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二级乙等以上(报考语文岗位的教师应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以上);

(五)报考英语岗位的教师英语须达到专业八级以上;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详见公开招聘岗位表(附后)。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2年7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http://szexam.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5日9:00至7月10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7月10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7月10日23:00前登录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11日09:00-11: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笔试内容为该学科高中阶段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内容。测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 。

报考人员可于7月13日至14日从http://szexam.pzhl.net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宿州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六、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招聘条件必需的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报名资格审查表。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费用一次性收取,不得重复收费。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局网站以及宿州市教体局网站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6(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排名,若考生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宿州市教体局、安徽省宿城第一中学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宿州市教体局网站公示7天。

十一、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宿州市教体局、安徽省宿城第一中学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宿城一中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3917805,0557-3911559 (宿城一中)

0557-3929826(市教体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7-3929768(市纪委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宿城一中

2023年6月28日

2023年度安徽省宿城第一中学宿马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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