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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4-07    人气:561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及有关单位:

为满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需要,保障面试工作水平和质量,现就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遴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对象与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全市高等师范院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骨干教师,以及市、县(区)教育局教研室优秀教研员。

遴选考官学科要求:小学全科(整合学科)、中小学心理健康、音乐、美术、特殊教育、高中日语、高中俄语、中职专业课舞蹈表演(文化艺术类)、财会(财经商贸类)、电子商务(财经商贸类)、市场营销(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

(二)基本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熟悉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及考试改革政策规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师德高尚,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3.具有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从事本学科(领域)教学(研究)工作5年以上,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5.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遴选程序

(一)学校推荐。各单位、各学校广泛宣传,公布遴选范围和基本条件,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市直中小学校及有关单位、高等师范院校推荐人选,直接报送至市教育行政部门。

(二)县级初审。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各学校推荐上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推荐人选报市教育行政部门。

(三)市级审核、验印。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中小学、高等师范院校推荐上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新增面试考官人选,并组织专项业务培训,制作面试考官证书,并将新增遴选的面试考官报省教育厅备案,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库进行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遴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遴选条件要求,结合本市现有面试考官队伍数量和结构,择优选拔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公道正派的面试考官,以保证各学科面试考官数量充足,面试工作顺利开展。

(二)已经入选考官库的考官不能重复申报,如更改电话号码、银行账号等信息,需及时联系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工作人员更改。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及有关单位应及时将已调离、辞职的本区域(本单位)的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情况报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便于动态调整考官库和精准抽调面试考官。

(三)各单位要按照遴选考官学科要求,按时完成面试考官的遴选推荐工作,并于4月14日前将《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推荐表》(见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联系人:秦  妍    联系电话:0561—3880396

电子信箱:hbjyszk@163.com。

 附件:

1.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xlsx

2.申报面试科目代码与名称对应表.docx

3.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推荐表.docx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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