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灵璧县2019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12 人气:208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按照国家、安徽省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部署,现将我县2019年秋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灵璧县2019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灵璧县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灵璧县居住证的人员; (三)灵璧县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申请认定,包括户籍未迁至 |